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的决议
(2021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湛江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刘红兵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全会选举产生了十二届市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市委书记、市委副书记,通过了市纪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的选举结果,并就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全会认为,刚刚胜利闭幕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凝聚共识、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的成功召开,对动员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奋力谱写湛江新篇章,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强调,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必须充分发挥市委常委会和全委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常委和全体委员,一定要倍加珍惜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以绝对的政治忠诚,坚定信念、坚守立场;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发展;以超前的战略眼光,解放思想、守正创新;以无我的为民情怀,践行宗旨、造福百姓;以坦荡的胸襟气度,和衷共济、团结奋进;以严格的自省自律,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全力推动各项主要工作指标迈入全省第一方阵,全面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优异答卷。
全会指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代会精神,是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市委班子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切实把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及早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措施,转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实际行动,不断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凝心聚力、奋勇争先,为推动湛江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