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
(2022年12月8日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深入实施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固碳中和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环境,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走出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路径,为我省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良好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坚定不移走绿色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人民至上、增进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加高质量林业生态产品的有效供给,推动绿美生态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促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求真务实、科学绿化。尊重当地气候条件,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审慎使用外来树种,坚决防止乱砍滥伐,坚决反对“天然大树进城”、“一夜成景”、只搞“奇花异草”等急功近利行为。
——系统谋划、分类推进。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等环节,严守耕地红线,高标准、全方位谋划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注重整体与局部相协调,不搞“一刀切”。
——群策群力、久久为功。坚持群众路线,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弘扬塞罕坝精神,创新社会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制度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人人爱绿、积极植绿、自觉护绿的生动局面,持续提升绿美广东生态质量水平。
(三)目标任务
到2027年年底,全省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0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000万亩,森林结构明显改善,森林质量持续提高,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城乡绿美环境显着优化,绿色惠民利民成效更加突显,全域建成国家森林城市,率先建成国家公园、国家植物园“双园”之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到2035年,全省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5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3000万亩,混交林比例达到60%以上,森林结构更加优化,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大幅度提高,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着增强,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植被成为南粤秀美山川的鲜明底色,天蓝、地绿、水清、景美的生态画卷成为广东亮丽名片,绿美生态成为普惠的民生福祉,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广东样板。
二、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
(四)优化绿美广东的空间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和空间管控,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发挥“多规合一”优势,合理安排绿化用地,统筹点、线、面全域推进绿化美化提质增效,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打造自然保护地和城市绿地体系,推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山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植物园等建设,持续提升点状生态空间质量。全面打造生态廊道,推进优化绿道、碧道、古驿道等建设,持续提升带状生态空间绿化美化水平。
(五)建设陆海统筹的秀美山川。结合全省自然地理空间分布,加强重点区域生态治理。优化提升南岭、莲花山、云开山等主要山脉的森林景观和生态质量。强化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主要江河流域,以及重要水源地和大中型水库集雨区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推进海岸带保护和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打造山海相连、蓝绿交织的生态景观,拓展亲山傍海、和谐共生的自然格局,建设通山达海、色彩多样的魅力绿美空间。
(六)打造城乡协同的美丽家园。以森林城市创建和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推进林网、水网、路网“三网”融合,协同构建“林和城相依、林和人相融”的高品质城乡绿美生态环境。坚持以本土物种为主,宜树则树、宜果则果、宜花则花、宜草则草,按照“一条绿化景观路、一处乡村休闲绿地、一个庭院绿化示范点、一片生态景观林”标准,打造推窗见绿、出门见景、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家园。
三、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重点任务
(七)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按照适地适树原则,优化重要生态区域低效林的林分结构,持续改善林相,提升林分质量。科学开展森林经营,以自然地理单元和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调整和优化树种林种结构,营造高质高效乡土阔叶混交林,提升森林生态效益。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促进中幼林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森林蓄积量。实施区域一体化保护和综合治理,集中连片打造功能多样的高质量林分和优美林相,推动森林资源增量、生态增效、景观增色,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碳汇能力。
(八)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全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升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水平,加快创建汕潮揭、湛茂阳森林城市群。持续提升山边、水边、路边、镇村边、景区边“五边”绿化美化品质,深入开展“四旁”植绿活动,推进留白增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加强立体绿化美化,建设公共绿地和美丽庭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让山体重披绿装、重展绿颜。依托城乡特色景观禀赋,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建设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和绿美古树乡村、绿美红色乡村等,营造“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美城乡人居环境。
(九)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持续强化就地与迁地保护,全力创建南岭国家公园、丹霞山国家公园,推动南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加强森林生态景观营造,打造多彩岭南山地,建设一批示范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山地公园、郊野公园。高标准建设华南国家植物园,打造彰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万物和谐的国家绿色名片,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植物园、树木园。高水平建设深圳“国际红树林中心”,加快红树林营造修复,建设万亩级红树林示范区,全面提升红树林等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服务功能。
(十)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在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国省道等主要通道两侧山体,营建森林景观带,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提升绿道、碧道、古驿道森林景观,建设森林步道,推动邻近的古村落、历史遗迹、自然公园等串珠成链,让森林融入城乡,让人们贴近自然。以生态化海堤、滨海湿地、魅力沙滩、美丽海湾、活力人居海岸线建设为重点,打造滨海绿美景观带,畅通山海相连的林廊绿道。
(十一)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推进重要古树名木视频监控和保护工程建设,开展古树名木资源监测调查,加强实时动态管理。强化古树群保护,推进古树公园建设,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对濒危古树名木及时抢救复壮。建立健全古树名木分级管护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迁移、破坏古树名木行为。在城乡建设和城市更新中,最大限度避让古树名木,促进古树名木与城乡基础设施和谐共存,留住绿美广东乡愁记忆。
(十二)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坚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全面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表率作用,积极调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营造“青年林”、“巾帼林”等主题林。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完善义务植树网络平台,拓宽“认种、认养、认捐”渠道,建立一批“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打通义务植树“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关注森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发挥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综合效益
(十三)提高绿美广东的经济效益。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推动油茶、竹子、中药材、花卉苗木、经济林果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产出率,向森林要食物、要蛋白,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林业龙头企业,打造林业产业集群,建设现代化林业产业体系。持续推进林产品品牌建设,打造“粤林+”特色品牌。搭建林产品交易平台,提升优质林产品经济价值。建立林业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推动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十四)增强绿美广东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森林固碳储碳作用,增强“双碳”服务功能。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加大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和储备力度,探索提高林业碳汇在广东碳交易抵消总量中的比例。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大力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增加优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增进生态民生福祉。加大生态保护补偿力度,适时调整公益林补偿标准,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天然林生态补偿制度。
(十五)挖掘绿美广东的文化价值。深入挖掘绿色生态产品文化内涵,繁荣发展生态文化,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开发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孵化发展生态文化产业。活化利用丰富的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人文资源,建设高品质的自然教育基地、自然博物馆等,打造粤港澳自然教育特色品牌。加快构建广东特色生态文化传播体系,讲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故事、大湾区故事、广东故事。
五、提升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治理水平
(十六)全面落实林长制。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省市县镇村五级林长体系作用,全面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执法和护林力量,增强全省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能力。
(十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推进林业产权确权、登记、监管、流转、定价、抵(质)押等工作。探索建立林权收储机构,大力发展国家储备林。健全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完善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提高林业综合管理效率。
(十八)创新造林绿化机制。完善造林激励政策,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造抚一体、造采挂钩的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持续推进以奖代补、先造后补、以工代赈,完善造林项目管护机制。
(十九)强化资源保护监管。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加强森林督查、巡护,强化林地使用和林木采伐监管。推动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加强林业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防体系,加大松材线虫病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组织、管理、保障体系。持续完善林业保护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和司法协同联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强化督促落实。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推动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细化落实举措,形成全省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工作格局。
(二十一)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资金保障。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开发符合林业生产特点的金融产品,积极推动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大力推广林业特色险种。完善产权激励、资源利用、金融等政策,落实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建立健全社会资本参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机制。
(二十二)强化科技支撑。加强生态保护、绿色产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突破林木良种选育、乡土珍贵树种扩繁、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修复、有害生物防控、林草智能装备研发等关键技术。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示范推广和标准实施应用,积极推广实用、高效、便捷的绿化机械。依托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加快“感知林业”建设,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二十三)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绿色发展科学知识,倡导爱护生态、崇尚自然、绿色消费的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绿美广东专题宣传活动,培养一批宣讲志愿者,推动大地植绿、心中播绿、全民享绿成为时代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