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湛江市纪委通报5起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调屋下村村民小组长兼党支部委员郑广兰等人违规使用公款吃喝等问题。
郑广兰、时任党支部书记郑吴养、时任村民小组副组长郑忠诚、会计郑立广、出纳郑立争等5人于2013年9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1006元公款吃喝;于2013年9月和2014年9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6800元购买月饼;于2012年2月、2013年1月和2015年1月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共31845元购买高档酒水;2011年至2012年,调屋下村招待费支出合计超出限定额度199310.769元。2019年12月,郑立广还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4月,郑广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郑吴养、郑忠诚、郑立争被批评教育。违纪所得已退缴。
二、湛江市职工业余学校原校长(校党支部书记)郑登铭违规公务接待和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等问题。
2013、2014年,湛江市职工业余学校存在一人出差多人报销差旅费、无公函和接待清单进行公务接待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10月,郑登铭长期使用湛江市职工业余学校老师、湛江市新起点职业培训学校法定代表人陈某名下一辆别克昂科拉型私家车。2019年12月,郑登铭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三、湛江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主任张文生等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代征税手续费返还奖励金问题。
2013年至2017年,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经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研究,自行超标准为在职在编人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共计1050193.05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违规给在编职工发放代征税手续费返还奖励金共计730080元。2019年12月,张文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主任黄筠和蔡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追缴。
四、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工普晓伟公车私用问题。
2016年5月, 市检察院安排了一辆小轿车作为扶贫组的公务用车,该车辆由扶贫工作人员普晓伟负责管理并固定驾驶。2019年4月至10月,普晓伟私自将该车用于上下班,并将车辆停放在其位于霞山区的住所共36次。2020年7月,普晓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湛江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全旋平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家车加油问题。
2018年1月至2019年2月,全旋平利用其管理该局公务油卡职务之便,擅自截留一张该局用于征地拆迁维稳工作时使用的机动车辆加油卡副卡,为本人及其亲属的私家车加油33次,共计9072.17元。2020年6月,全旋平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所得已退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问题,有的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吃喝、购买月饼及高档酒水,有的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公车私用,甚至私车公养。这些党员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之下,仍然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坚守纪律底线、行为底线。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必须寸步不让,久久为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例、节前打招呼、发送廉洁过节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持续发力整治享乐奢靡之风,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歪风,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弘扬优良作风,廉洁过双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和薄弱环节,聚焦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新变异、新动向,注重统筹发挥纪检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暗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查食堂铺张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转嫁餐饮费用开支、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私车公养等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舆论媒体关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快查快办,依规依纪依法处理,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湛纪宣)